关于在区住建局系统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为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活力,构建公开、民主、规范的党务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党内其他有关规定。依照区委办《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包河办发[2011]2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党务公开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我区建设事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实施党务公开,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建设事业发展大局,充分调动住建局系统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和监督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周密组织、规范运作,依法依纪进行,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发扬民主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4、注重实效原则。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研究党务公开的特点和规律,改革创新,大胆实践,不断提高党务公开的科学化水平。
5、统筹协调原则。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窗口服务单位办事公开紧密结合,充分运用政务公开已经建立起来的各种有效载体和平台,形成相互促进、协调运转、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包河办发[2011]21号文件的要求,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级党组织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级落实等情况。
2、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它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及时限
(一)公开程序
党务公开总体上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四个程序进行。
1、制定目录。党委、支部要结合实际,根据区委下发的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编制详实的党务公开目录和公开方案,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单位人。
2、实施公开。党委、支部党务公开依照目录,每项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由党组织班子集体审核,特别重大的,应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要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处理反馈。党委、支部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开电话和电子信箱、主动征询等形式,全面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落实情况公开反馈,接受群众监督。
4、归档管理。党委、支部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及处理情况等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使用工作。
以上为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党委、支部可依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特点,制定详细的公开程序,明确各个工作环节具体任务,落实相关责任人。
(二)公开形式与时限
1、公开形式。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和范围,合理确定党务公开的形式。一般应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应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会议、文件、通报、简报、机关局域网、公示栏、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对社会公开的,可通过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互联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渠道公开。对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党内事务,可通过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和《包河》报、党建网站等进行发布,以扩大公开面和社会影响力。
2、公开时限。党务公开必须做到经常、动态、及时,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1)长期公开。对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工作程序和要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及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联系电话;本级党组织任期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本单位本部门发展规划,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落实情况;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对象,信访接待日程安排情况;党组织和党员为民服务承诺内容;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系方式等。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主要包括领导班子综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及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党组织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规定及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等。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和开展的主要活动情况;本级党组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关情况;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处理情况;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党员、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等。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28日前)。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学习省、市、区委关于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联络员,落实专人负责。
(二)制定方案阶段(2011年10月31日前)。按照区委办关于实行党务公开通知要求,结合区住建局系统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形式、程序、时限作出具体安排。各支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积极主动实行党务公开。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月10日前)。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各级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在11月10日前要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四)完善提高阶段(2011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形成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系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12月下旬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党务公开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局党务公开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徐杏松任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郭启荣任组长,党委副书记谢友春任副组长,局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及各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要建立工作指导联系人制度,每个成员分别联系1-2个基层党组织,加强分类指导。全局党务公开工作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积极主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支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把推行党务公开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局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时间节点,切实把党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制度建设。党委、支部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和完善党务公开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例行公开、依法申请公开、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党员定期评议等各项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积极营造氛围。推行党务公开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创新性实践活动,党委、支部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突出特色亮点,努力营造党务公开的良好氛围,不断把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党委、支部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召开会议、设立专栏等形式,利用简报、包河住建局局网等媒体,及时报道党务公开工作动态,努力使全局上下形成人人关注党务公开、党员积极参与党务公开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加强监督考核。局党委将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作责任是否落实、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并认真进行核实、反馈。要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对不按规定进行公开、工作不力,或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区直部门党务公开指导目录
2、包河区基层党支部党务公开指导目录
中共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1年10月28日
包河区区直机关党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
类别 |
序号 |
公开内容 |
公开
形式 |
公开
时限 |
公开
范围 |
责任单位(人) |
决议
决定
执行
情况 |
1 |
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 |
文件、会议
网站、公开栏 |
定期 |
社会 |
党组
织书
记 |
2 |
党组织重要决策、决定及执行情况 |
文件、会议
网站、公开栏 |
定期 |
社会 |
3 |
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
文件、会议
网站、公开栏 |
定期 |
社会 |
思想建设情况 |
4 |
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学习心得体会 |
文件
会议 |
定期 |
党内 |
分管
宣传
工作
负责
人 |
5 |
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
文件
会议 |
定期 |
党内 |
组织管理情况
|
6 |
党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党员概况等 |
文件、网站
公开栏 |
长期 |
社会 |
分管
组织
工作
负责
人 |
7 |
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及创先争优、评优评先情况 |
文件
公开栏
|
即时 |
社会 |
8 |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等 |
会议
公开栏 |
定期 |
党内 |
领导
班子
建设
情况 |
9 |
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工作分工、联系方式等情况 |
文件、网站
公开栏 |
长期 |
社会 |
分管
组织
工作
负责
人 |
10 |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及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
文件
公开栏 |
长期 |
社会 |
11 |
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 |
会议
公开栏 |
定期 |
社会 |
12 |
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等情况 |
会议 |
定期 |
党内 |
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
13 |
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党员及干部考核奖惩情况 |
文件、会议
网站、公开栏 |
即时 |
社会 |
分管
组织
工作
负责
人 |
14 |
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
文件
会议 |
定期 |
党内 |
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
15 |
党组织结对共建开展情况 |
文件、网站
公开栏 |
定期 |
社会 |
分管
组织
工作
负责
人 |
16
|
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帮扶群众、为群众办实事情况 |
会议
公开栏 |
即时 |
社会 |
17
|
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
文件、会议
网站、公开栏 |
即时 |
社会 |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
18 |
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党务公开监督员情况 |
公开栏 |
定期 |
社会 |
分管
纪检
工作
负责
人
|
19 |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
会议 |
定期 |
党内 |
20 |
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 |
会议
公开栏 |
定期 |
社会 |
21 |
处理违纪党员情况 |
文件
会议 |
即时 |
党内 |
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
22 |
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
公开栏 |
即时 |
社会 |
党组
织书
记 |
23 |
本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的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是党内秘密的其他事项 |
公开栏 |
即时 |
社会 |